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8〕84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2009年春运工作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8〕322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现就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2009年春运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2009年春运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贸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六盘水车务段、水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水城公路管理局、市运管处、水城汽车运输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春运办)设在市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贸委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经贸委经济运行科人员组成。联系电话:8223331,8222330(传真),电子邮件:jjt606@163.com。
  各县、特区、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组织机构,并落实工作经费。
  二、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
  二是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全市春运工作方案;
  三是负责全市春运的日常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2009年春运工作方案,运输部门要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于2009年1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下同)报送市春运办。
  (二)建立春运期间信息报送制度。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7天向市春运办报送一次春运工作情况。
  (三)春运结束后,市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2009年2月25日前报送市春运办。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