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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和“申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和“申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8〕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和“申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和“申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牛河梁红山文化国家遗址公园项目建设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健康、有序、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速实现我市“奋战三年,再造朝阳”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引导当地农民从单纯传统农业生产向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转型,让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百姓,从而调动当地百姓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用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确保文化遗产的永续保护和利用,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目标和任务
  2008年至2010年,完成牛河梁红山文化国家遗址公园项目建设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准备工作;2011年正式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通过建设牛河梁红山文化国家遗址公园,使牛河梁遗址成为弘扬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展示我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促进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现跨越发展。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科学编制遗址公园保护利用规划及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划定8平方公里牛河梁红山文化国家遗址公园四至范围,安装封闭围栏。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和文物保护、基础设施、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二)妥善搬迁安置8 平方公里遗址公园范围内的居民。在尊重群众意愿,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稳步实施搬迁工作。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合理安置,使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得到改善。
  (三)全面实施文化遗产保护范围环境治理工程。对58.9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内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坑进行彻底回填。通过实施植被恢复、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景观绿化等工程,改善遗址公园的整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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