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采取直补或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支持养殖小区建设,促使散养向养殖小区集中。引导规模养殖场加快发展,提高集约化养殖水平。各县市区、有关园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水电价。
(三)全面实施畜禽良种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高代次种畜禽场,配套建设畜禽良种繁育场,提高制种供种能力,积极保护“北川白山羊”和“平武黄牛”品种资源,引进和推广胚胎移植和性别控制等实用技术。到2010年建设和完善全市各乡镇、养殖小区、龙头企业的标准化改良站点100个。
(四)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一是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饲养过程等源头抓起,强化种畜禽、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监管,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二是广泛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为标准化生产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三是围绕畜牧主导产业和优势畜产品区域建设,实施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重点乡(镇)建设,强力推进标准化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争每年建成5-10个标准化生产重点乡(镇)。对新通过农业部标准化认证的企业,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四是逐步加大畜禽养殖环保治理力度,重点支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工程每年安排30个以上养殖场(小区)建设沼气工程。五是加快建设市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组建县(市)畜产品质量监测站和乡(镇)监测点(所),形成市、县、乡三级畜产品质量监管和检测体系。
(五)培育壮大畜产品加工业。把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战略突破口,积极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以加工促发展,以加工带基地,实现畜产品加工增值,尽快改变以原料和初级产品外销为主的局面。扶强扶大现有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其通过资本运作、品牌经营,迅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进先进的大型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转变粗放单一的生产模式,引导和扶持其向畜产品生产加工多样化、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模式转化,到2010年,年生产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头(只)以上;引导双汇、长林、梅林、斯坦瑞、鑫庆、全成等龙头企业深化技改,提升加工能力和水平;扶持绵英鸭业扩大加工规模,逐步开发肉鸭的精深加工产品项目,提高肉鸭养殖的综合效益,力争到2010年生产加工能力达1000万只以上;加大畜牧业招商引资力度,利用我市肉鸭、肉鹅、肉羊、品种猪、奶牛等特色优势畜禽品种资源,采取政策扶持、外引内联、融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引进乳制品及猪、牛、羊、鹅、鸭等畜禽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层次,迅速扩大畜产品加工规模。力争到2010年,全市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畜产品加工名牌企业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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