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新增中央投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楚政办通〔2008〕1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2008年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中央决定成立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为成员单位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以下简称中央检查组),从12月2日起赴各省对新增中央投资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为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我州对新增中央投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的监督管理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提出的我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工作要求,把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重大机遇转化为促进我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把迅速落实新增中央投资等扩大内需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信心,迅速行动,抓出实效。要按照“增投资、稳工业、促消费、保民生”的具体要求,切实抓紧本年度最后阶段的工作,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新增投资的拉动作用,确保用于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同时要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确保中央扩大内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中央扩大内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要落实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二)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综合协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核报上级审批核准工作;要及时编制上报投资建议计划,争取国家更多的投资支持,同时抓紧编制并下达新增投资计划,切实加强投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