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百色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8〕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百色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百色市是广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为了提高政府和社会应对地震等突发灾害事件的能力,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功能,扩大城市安全空间,保证居民在发生地震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后,能够迅速、安全、及时地撤离灾害地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自治区地震局、发展改革委、建设厅、财政厅和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建设的意见》(桂震发〔2006〕10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求助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全社会综合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的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百色提供可靠保障。
(二)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要在全市建成数量、规模与我市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应急避难场所。在修编城市规划时,要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作为城市必需的公共设施列入规划,并与城市建设同时推进,具体工作由建设部门负责落实。2020年前,城市人口达到人均拥有4平方米以上,疏散服务半径500-1000米(包括内部设施、通道)的应急避难场所。
(三)建设步骤。
1. 建设一期(2009年12月前),确定首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其疏散通道,设置标志牌。
2. 建设二期(2010年12月前),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功能(包括供水、用电、应急棚宿区、公用厕所、疏通通道、清理障碍等)。
3. 建设三期(2015年12月前),建设永久配套应急指挥部、物资供应处、医疗救护站、卫生防疫站、监控设施、通讯广播、停机坪等。
4. 建设四期(2020年12月前),建设各个社区应急避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