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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州藏区两所一庭建设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州藏区两所一庭建设的通知
(凉府办发〔2008〕78号)


木里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你县按照2月16日省委藏区工作专题会议的部署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藏区“两所一庭”建设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32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保障措施,“两所一庭”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完成情况看,“两所一庭”建设成本上升、资金缺口大,建设进度较慢,任务还很艰巨。为确保在2008年全面完成我州木里藏区“两所一庭”建设的目标任务,夯实我州藏区政法基层基础,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藏区“两所一庭”建设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8〕51号)的精神,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州藏区“两所一庭”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努力加快建设进度
  你县要抓住今年内还可利用的建设施工期,对在建、未建项目,逐一分解落实任务,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对尚未启动的,尽快立项,加快建设进度;对已规划立项的,立即动工建设,尽快按期建成;对在建的,要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规范施工程序,提高施工效率,加强质量监督,强化对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管理,坚决防止发生质量和安全问题。
  二、积极落实财政支持
  县上配套资金要按规定拨付到位。县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州级有关部门支持,力争省、州配套资金尽快到位。对已纳入国家规划但尚未下达的专项资金,县级财政要按照先垫后补的原则,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落实垫付资金,待中央专项资金到位后冲抵。严禁让承建方全额垫支,防止产生新的债务问题。
  三、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要会同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两所一庭”和重点寺庙警务室建设项目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建设资金筹措、项目进展等情况,每半月向上级机关和县政府报送建设进展情况,并由县政府将全县建设总体情况及时上报州政府。
  四、尽快配备人员装备
  抓紧配备新建“两所一庭”相应人员,确保人员及时到位,尽快开展工作。要从县内抽调警力到藏区基层派出所,以驻训方式帮助工作,确保藏区新建公安派出所今年底全部挂牌办公,做到藏区每个新建公安派出所至少配备2名以上公安民警。待省上招录和培训公安民警并充实到位后,做到藏区每个新建公安派出所配备3名以上公安民警。抓紧配备新建“两所一庭”必需的相关装备,特别是对年内挂牌办公的新建公安派出所,要及时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警用装备和办公设施,保障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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