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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信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申报审批制度》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等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五十六、市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五十七、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五十八、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做到轻车简从不扰民;不要当地负责人到辖区分界处迎送。

  五十九、市政府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县区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

  六十、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下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上级和市委有关规定办理。

  六十一、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六十二、副市长、秘书长离市出访、出差和休养,应事先报告市长,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市外出,应事先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

信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申报审批制度

  一、会议审批权限

  (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电视电话会议或市政府各部门、各系统召开的需要本系统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批准。

  (二)市政府各部门、各系统召开的需要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性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提出审核意见,常务副市长批准。

  (三)市政府各部门、各系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或需要县(区)长参加的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提出初审意见,经常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批准。

  二、会议申报、办理程序

  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制《会议申报审批单》和《会议审批通知单》。申请开会的部门须提前将会议的名称、内容、议程、时间、地点、规模、规格、经费来源等填写《会议申报审批单》,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最终审定的意见由相关业务科室通知会议申报部门。如批准开会,填写《会议审批通知单》,加盖办公室公章后转会议申报部门;如未批准,函告或者电话告知会议申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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