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旅游景区(点)年票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政〔2008〕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旅游景区(点)年票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信阳市旅游景区(点)年票制度工作方案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推进全省旅游一体化、发展大旅游”的号召,全面巩固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成果,加强区域旅游之间的协作,做好整体营销,更加有效的整合和利用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进一步提高旅游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响信阳旅游品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在全市部分旅游景区(点)实行年票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行年票制度的对象
市及县(区)常住居民、在信大中专学生和长期在信工作的外地人员。
二、实行年票制度的旅游景区(点)
年票所含旅游景区(点)要分批纳入,逐年调整。
第一批纳入年票的旅游景区为信阳境内的A级以上景区和特色景区(点)共16个。具体为:鸡公山、南湾湖、灵山寺、汤泉池、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许世友将军故里、九华山、何家冲、金兰山、香山湖、金刚台、黄柏山、司马光故居、净居寺、邓颖超祖居、波尔登森林公园。
三、年票的办理
(一)成立信阳市旅游景区(点)年票管理办公室(简称年票办),与市旅游局旅游服务咨询中心合署办公,专门对年票的制作、办理、发行、票款的使用等具体事务进行管理;办理年票的地点设在市、县(区)旅游局、门店、社区等指定地点。
(二)目前只发行个人型旅游年票,价格为每张60元。旅游年票价格由市物价办根据纳入年票景点的情况和物价水平的变化逐年确定。本地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在信的大中专学生和长期在信工作的外地人员凭学生证、工作证办理。
(三)年票在办理48小时后方可生效。
四、年票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