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标
(一)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告知率为100%。
(二)无计划生育手术事故发生。
(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四)规范的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指导达100%;规范的知情同意达100%。
(五)协同与配合计生部门指导辖区内育龄群众落实避孕措施,促进综合节育率和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不断提高,且保持在较高水平。
(六)协同与配合计生部门对辖区内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和使用药具的育龄群众随访服务率不断提高,且保持在较高水平。
(七)育龄群众对所采取的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八)群众对生殖健康相关知识和预防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九)无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十)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十一)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满意率达85%以上。
四、设置要求
(一)药具展示柜1个(由人口计生部门提供)
展示柜内放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避孕药具,其中:
1、可提供育龄群众选择的宫内节育器不少于3个品种;
2、短效口服避孕药不少于4个品种;
3、安全避孕套不少于三个规格和不少于5个品种;
各种避孕药具的简要优缺点、方法及原理的文字说明。
(二)宣传资料架1个
宣传资料架上放置:
1、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保健科普知识;
2、避孕节育知识;
3、优生优育知识;
4、性健康教育知识;
5、出生缺陷干预知识;
6、防治性病、艾滋病知识;
7、紧急避孕知识;
8、其它生殖健康宣传教育资料。
(三)宣传展牌1套(由人口计生部门提供)
墙面悬挂文图并茂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展牌。
(四)“紧急避孕救助快车道”挂牌1块
其它设施和设置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标准执行。
五、服务内容
(一)避孕节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技术指导和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避孕节育方法指导、咨询、随访。按照不良反应监测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诊断、治疗与处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