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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条款及规定内容
适用条件
(处罚层级分类)
裁量幅度
2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人
口与
计划
生育
法
第
37
条
1
款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5000元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10000元罚款
违法所得在3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20000元罚款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不足6000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3倍的罚款
违法所得6000元以上,不足8000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5倍的罚款
违法所得8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6-7倍罚款
违法所得1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10000元但情节严重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10倍罚款
3
流动
人口
工作
管理
办法
20
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违法所得的,且为首次违法的
给予警告,处500元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但发生违法行为2次以上的
给予警告,处500-1000元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500元的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违法所得500元以上,不足1000元的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1000元但情节严重的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