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落实市委惩防体系建设2008-2012年<实施细则>制度建设的具体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宁波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制度建设安排及责任分工》(甬党办发〔2008〕120号),由我委承担的任务有9项,现根据职能分工将各处室的任务予以明确,请按照具体责任分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国资委党委
2008年12月31日
市国资委落实市委惩防体系建设2008-2012年《实施细则》制度建设的具体责任分工
1、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党风建设责任制。
牵头处室:监察室
完成时间:2009年
2、规范国有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议事规则。
牵头处室:政治处、企业改革与发展处、企业审计处(监事会工作处)
完成时间:2010年
3、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财务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
牵头处室:政治处、统计评估处
完成时间:2009年
4、建立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
牵头处室:企业改革与发展处、统计评估处、企业审计处(监事会工作处)
完成时间:2010年前
5、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
牵头处室:产权管理处
完成时间:2010年前
6、研究制定宁波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
牵头处室:监察室
完成时间:2010年前
7、健全完善宁波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牵头处室:法规处、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0年前
8、建立健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监督制度。
牵头处室:企业审计处(监事会工作处)
完成时间:2010年前
9、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收益上缴和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制度。
牵头处室:产权管理处、统计评估处
完成时间:2010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