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商务领域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商运电[2008]28号)
各市商务局:
2008年8月26日早上6时45分,位于宜州市的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二十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在全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确保全区商务领域经营场所特别是市场、商场(超市)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市场、商场(超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期我区安生生产形势严峻,商务领域也存在一定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市场、商场(超市)仍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少数单位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一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根治力度不够;一些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具体、不到位,安全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中秋、国庆即将来临,特别是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各项活动即将举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确保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有力的措施,全面深入扎实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对经营场所,特别是市场、商场(超市)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分工和责任,认真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面完成今年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切实落实好市场、商场(超市)安全工作措施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在全区商贸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商发电[2008]运发17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桂商运发[2008]44号)的有关要求,突出重点,立足于防范,组织相关企业认真抓好各类安全措施的落实。各单位必须时时刻刻牢牢绷紧安全生产经营这根弦,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决不能丝毫松懈,确保安全稳定。
(一)重点抓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单位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的单位及个人,要求库房安全设施齐全,室内有灭火器材,室外有防火专用水源,能随时取水灭火,并配有防火工具;销售点制度健全,有主管部门发放的储存、销售证件,有防爆、防火、防盗和出入库制度,出入库有专人管理,有固定的防火标语。要安排巡查巡防,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