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绵委办发[2008]56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重建工委,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厉行节约,坚决制止用公款吃喝的不正之风
1、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2、严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借会议、检查、评比、学习、培训、考察、庆典、联谊等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有利公务、节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做好正常的公务接待,严禁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及超标准安排。
3、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各地各部门应将本地本部门的接待费用每半年进行一次公示。各部门、各单位应向群众报告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对第一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对单位主要领导或具体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当年目标奖;对第二次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扣发单位年度目标奖和年度考核奖,并对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作免职或降职处理;对一年内累计违反三次的具体责任人,限期调离党政机关或予以辞退,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取消单位综合性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单位年度目标奖和年度考核奖。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严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树立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
1、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务场所参与赌博。违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2、不准借下基层调研之机参与赌博。违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