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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灾后恢复重建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灾后重建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列入我市灾后重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参与协调总体规划中涉及消防总体规划的编制,参与协调各专项规划中消防有关内容的编制。各地在确定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领导机构中,应当将公安消防机构列为成员单位,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三、重建消防规划编制任务目标

  根据各灾区受灾程度、城乡总体规划和重建进程,各灾区消防规划编制进度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截至2008年底,游仙区、涪城区、梓潼县、三台县、盐亭县及所辖镇、乡和村庄完成灾后重建消防规划编制或修编任务。

  第二批:截至2009年6月底,江油市及所辖镇、乡和村庄完成灾后重建消防规划编制或修编任务。

  第三批:截至2009年12月底,北川县、平武县、安县及所辖镇、乡和村庄完成灾后重建消防规划编制或修编任务。四、重建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应突出近期重点项目建设重建消防规划以近期三年恢复重建为重点,并兼顾解决历史欠账,突出恢复和提高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功能,分项分年度提出具体的修复、增建、改建、配置计划和各项目投资估算,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是优先安排受灾地区消防站(队)重建,市政府已经批准科创园区、江油城区、北川、安县、平武分别建立1个公安现役消防站,相关县市区政府应当尽快选址定点,保障消防站用地,并尽早动工兴建。重灾县(市)要按照每队3车、30人的标准对现有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补充和重建,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建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二是及时对消防救援指挥中心、训练基地和消防站(队)灾后修复建设和设施完善。各地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将公安消防部队损毁的营房、训练、生活设施、通信、车辆装备统一纳入灾后重建计划,从重建经费中列出专款,重点推进,及早解决,并及时补足公安消防部队在抗震救灾中耗损的车辆器材装备、个人防护装备。三是加快消防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建设。全市根据抢险救援设备和物资供应需要,分片集中设置消防应急物资储备基地,按照技术保障、物资保障、生活保障、联勤保障等基本功能需求,储备相应的灭火抢险救援的器材装备、灭火药剂、运输车辆、生活必需品等。四是加强重灾区消防给水规划和实施工作。凡原地重建和异地迁建的乡镇,应一律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目前,过渡安置房没有安装市政消防给水的,各级政府应当组织修建消防水池,并配置必需的手抬机动消防泵、水带、水枪,保障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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