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农房重建工作的通知
(绵府办发[2008]54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自我市启动灾后农户永久性住房建设工作以来,各金融部门和在绵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农房重建,为我市农房重建走在全省前列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灾后重建的深入推进和农房重建工作的全面展开,贷款需求大增,个别地方融资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房建设的进度。为了完成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的目标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快全市永久性农房重建步伐。为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农房重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肯定金融支持农房重建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各级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有关政策,为我市夺取抗震救灾斗争全面胜利、快速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做出了重要贡献。
市人行主动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安排资金调度,及时制定政策措施推进金融机构支持农房重建;市信用联社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全市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已发放农房重建贷款6亿多元;农业银行主动克服困难,积极争取政策,切实支持农房重建,已投放农房重建贷款2000余万元,计划到年底投放2亿元;市和有关县市区及时建立农房重建贷款担保基金,为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农房重建的积极性、有效支持困难农户贷款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主动简化服务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通过上门宣传、现场审核、公开放贷等方式实施便民服务,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建房农户的资金需求;县、乡两级政府通过提供贷款担保、贷款质押、安排贷款贴息、及时兑现国家建房补助资金等方式帮助建房农户解决建房资金困难,有效地调动了受灾群众加快推进农房重建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全市农房重建呈现出组织有力、推进有序的良好格局。
二、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农房重建的主要措施
(一)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支持农房重建。鼓励、支持全市在县以下未设立金融网点的各金融机构为乡镇建设廉租房、安居房、经济实用房和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服务,支持为有条件的农户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提供贷款服务,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进一步集中资金、集中力量支持受灾群众建设永久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