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地制宜,科学实施。灾区恢复重建项目要加强地质勘察,科学制订建设方案,新建工程要尽可能绕避不良地质区段,做好方案涉及和比选工作,通过设置必要的挡防和排水工程,适当增加桥梁、隧道、棚洞和安全防护设施等,提高公路抗灾能力。恢复重建工程要在认真进行检测和安全评估的基础上,采取合理的加固措施,处理好恢复重建和抢保通之间的关系,确保安全和运输畅通。
(四)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灾后重建项目的全面启动,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协调和推进的力度,实行“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人马”的督查推进机制,确保每个项目的推进自始至终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跟踪到底,要研究制定争取资金项目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整合重建争取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力量,全力推进灾后重建项目的实施,切实维护“万众一心抓重建,和衷共济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扎实抓好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和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作为当前紧迫的重要任务,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园区是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一定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并按“一户一卡、一乡一册”的要求,建立受灾群众基本台帐,明确每一户受灾群众安全过冬的具体方式。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以天为单位细化推进时间表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县两级目标督查办公室要坚持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重建委要将领导力量分派到各重灾县市加大检查力度,定期形成专门的工作简报。督促检查既要充分肯定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成绩,也要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工作改进建议。从本文下发之日起,各县市区、园区要坚持每周向市重建委报告一次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向市发改委报告一次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市目标督查办公室要坚持每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次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和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