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及时维修加固并使用好受损较轻的农房。及时兑现受损农房维修加固资金,制定维修加固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尽快消除受损农房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各级政府负责对维修加固完成后房屋进行登记并统一调配使用,切实解决无房户的安全过冬问题。
(五)采取工程措施确保过冬住房具备防寒保暖功能。要立足防范极端寒冷气候,开展过冬住房防寒保暖专项行动,对工作落实情况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要按照防雨、防风、防寒、防潮、防冻、防火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工程措施。一是及时采取防雨措施。在活动板房、农村自建过渡房上采用加盖油毡、稻草、秸秆等方式铺筑屋顶,内衬彩条布、帆布等防雨材料,使农村自建过渡房达到防雨保暖要求。二是及时采取防风措施。主要在活动板房、农村自建过渡房内增加内墙衬贴、加钉或粘贴竹胶板、纤维板和塑料布等,达到密闭防风的要求;对门窗要采取增挂厚门(窗)帘、围草帘子等措施进行防风。三是及时采取防寒措施。在保证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农村自建过渡房内采用取暖炉(使用柴炭、煤等燃料)升温,在卧室采用电热毯、取暖壶、取暖袋(瓶)等措施进行取暖。鉴于用电负荷和防火安全的原因,对居住在板房里的受灾群众不发放电热毯。可通过每人发放一个热手袋和在有条件的板房集中安置点建设具有通风功能的集中取暖室等方式以满足老人、伤员的取暖需求。四是及时采取防潮措施。动员广大受灾群众,在活动板房、农村自建过渡房屋檐滴水处开挖和加深水沟,有条件的地方室内地坪要铺设红砖、油毛毡、塑料布等,形成室内高出室外地平10-15cm,以达到排水、防潮、除湿的要求。五是及时采取防冻措施。采取措施防止自来水管因严寒冻裂损坏、增加必要储水设施,开辟应急取水水源,储备一定数量瓶装水,确保群众寒冬饮水安全。六是及时采取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灭火材料,预备消防用水,开展消防特别是用电、取暖安全检查,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及时对现有板房进行维修整改并做好调剂安置。各地要在保证资源有效利用的同时,及时对集中安置点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板房进行维修和整改。各县市区、园区要对实在无法住进永久性住房的受灾群众调剂板房进行妥善安置,确保所有受灾群众在冰雪霜冻天气来临前全部撤离帐篷。
(七)切实做好安全过冬御寒物资和粮食、药品等应急物资的筹集和储备工作。各地要立足今年可能出现极端天气后受灾群众御寒需要做好棉被、棉衣裤、粮食、药品等物资的筹集、储备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实现温暖过冬。一是抓紧筹集过冬棉衣被,民政、红十字会和各县市区、园区要抓紧时间做好过冬物资筹集、分发工作,11月底前应按照“一人一床棉被、一件棉衣”的标准保证御寒衣被分发到受灾群众手中;二是切实做好高寒山区和极重灾乡镇板房集中安置点火炉、取暖瓶、热手袋等取暖设备的筹集和发放工作;三是尽快制定高寒山区过冬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粮食、商务、卫生、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保证供应两个月时间计算实物量,在高寒山区和极重灾乡镇设点储备足够的粮食、食用油、食盐、药品、棉被、棉衣、火炉等生活必需品;四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过冬物资供应,重点保证“两残一孤”人员、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人员等困难群众过冬物资供应,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到过冬物资供应全覆盖,绝不留死角、留空白,确保所有受灾群众都能实现安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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