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和市政府,市级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落实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既是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的紧迫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受各级政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需要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推进。
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依法行政主体责任。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地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推进本部门、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
政府法制部门要发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职能作用,做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努力当好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要将《决定》所确定的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地区和政府部门,并明确完成时限。各地各部门也要做好相应的任务分解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任务。
在各项制度建设和具体工作中,牵头部门应自觉承担责任,科学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人事部门要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加大法律知识测查力度,要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核、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的考核考查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加强市县政府法制部门行政编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原则,充实加强市县政府法制部门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本级政法制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经费。民政部门要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规范、培养和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行政执法人员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严肃追究不依法行政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绵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