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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行业协会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四、有关要求
  各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协会议事日程,对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以解决问题为切入点,努力提升行业协会的服务质量、会员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会自律机制建设,完善协会内部治理,提升协会内在素质,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附件: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不规范行为调查表

  二ОО八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不规范行为调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登记证号

 

不规范服务和行为的表现

填写“有”或“无”

违法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

 

未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违反有关规定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等方面服务

 

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的行为

 

依靠代行行政管理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企业和社会负担的行为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各行业协会凡有上述违规行为的,需后附A4纸写出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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