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的规定,要尽快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政务服务中心开标、评标、随机抽取专家工作的运行。
要逐步将国有资源(资产)“招、拍、挂”、政府采购等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政府资源要素配置交易平台。
五、创新审批运行方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按照并联审批的原则,创新审批运行方式。多部门共同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审批环节,实施并联审批。发改委、经委、建设、工商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市场准入项目并联审批。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四川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试行方案》全省统一运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由市发改委负责对纳入全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实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制订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并编制并联审批手册。由市工商局牵头,制订市场准入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并编制并联审批手册。
推行并联审批会商、会审、会签制度,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适时召集相关部门实行并联审批会审会签,有关部门要指派业务骨干参加,代表本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实行并联审批会审会签缺席默认制,凡缺席会审会签的部门一律视为同意。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将与并联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开展配套服务,确保并联审批顺利推进。招商部门要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专门窗口,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绿色通道”。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已接入到部门的行政审批网络的作用,将部门业务专网接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与行政审批网络的互联互通,达到资源共享,逐步实现行政审批收费、网上生成问责以及网上咨询、受理、审批等需求。
发挥企业监督员作用,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与企业之间的联系,适时向企业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介绍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的举措,听取企业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及时向企业通报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情况。公开政务服务投资、咨询、查询、预约、投诉电话,尽可能方便企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