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决定
(泸市府发〔2008〕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决定》(川府发〔2008〕32号),促进泸州粮食生产稳步发展,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目标
按照优势优先原则,集中人力物力抓好水稻、马铃薯、玉米三大增粮工程,到2012年,实现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50万亩以上,比2007年增加粮食生产能力5.7亿斤,地方粮食储备库存保持在9000万斤的目标。一是稳定提高水稻单产,重点抓好再生稻生产。通过高产创建活动带动全市水稻单产提高,提高粮食生产能力3.2亿斤以上。二是发展马铃薯产业,提高脱毒马铃薯普及率,提高粮食生产能力1.5亿斤以上。三是提高山区玉米单产,建立30万亩玉米高产田,单产提高350斤,提高粮食生产能力1亿斤以上。继续推进高粱产业建设,重点抓好杂交品种和再生高粱技术推广,到2012年,高粱年度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
二、狠抓粮食生产科技推广
(一)大力抓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以粮食高产创建推动全市农业科技推广,带动全市粮食单产提高。沿全市东西、南北两个主要交通干线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逐步扩大高产创建面积,带动全面生产。2009年全市要建立40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其中水稻高产创建20万亩,玉米高产创建10万亩,薯类高产创建5万亩,高粱高产创建5万亩。到2012年,全市高产创建年度面积60万亩。
(二)大力推广粮食生产新科技。一是继续实施科技入户项目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二是构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体系。各级财政要提供必要的资金,分不同生态区域建设粮食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坚持每年开展两杂良种品种比较试验,探索优良品种公开推荐制度。三是大力推广粮食作物高产配套技术,重点抓好先进育秧(苗)技术、强化栽培技术、再生稻丰产技术。四是提高病虫防控能力,将病虫测报准确率提高3-5个百分点,重大病虫害处置率达到95%以上,防治效果达到90%,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五是提高粮食机械化水平,加强适合我市农业生产要求的农机化技术推广、新机具的研制、开发、集成和示范。加强农机与农艺的结合,重点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研究与示范,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六是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要将已建成的测土配方实验室、已取得的测土配方技术成果应用于粮食生产,提高肥料利用率4-5个百分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提高粮食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