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快消防队站和供水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快队站建设步伐,10月底前,金明中队、鼓楼中队建成投入执勤,兰考县完成营房扩建任务,通许县完成营房改造任务。年底前,市本级完成战勤保障大队征地并开工建设,尉氏县新队建设投入执勤,杞县完成新营房主体工程建设,开封县完成特勤二中队营房主体工程,东区电厂合同队投入执勤。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街道,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10.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大力开展“装备建设年”活动,强力推进装备建设“1761”工程。年内,全市超期服役的7台消防车全部淘汰;市本级购置大吨位水罐消防车3台、干粉消防车1台,兰考县、杞县、通许县分别购置高喷车1台,鼓楼区、汴西新区、金明区、顺河回族区、龙亭区、禹王台区和尉氏县、开封县各购置消防宣传车1台。特勤队、各中队特勤班灭火及抢险救援装备器材达到国家配备标准,消防官兵11种个人防护装备和32种特种防护装备全部配齐,常用器材达到1:1备份,特勤中队配备2部以上氧气呼吸器。
(四)切实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1.扎实做好《
消防法》宣传教育工作。将新修订的《
消防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列入媒体宣传计划,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政权组织、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小学校全方位开展《
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12.深化社会消防宣传。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市配备7辆集演示、播放、体验为一体的多功能消防宣传车,每个县、区在城市繁华地段设置高标准消防宣传橱窗不少于5处,定期更换内容。继续推进标语工程建设,各县、区设置大型消防宣传牌不少于5块,在乡镇所在地设置大型消防宣传牌不少于10块,在30%(635个)的行政村设置不小于10平方米的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大力开展《
消防法》宣传志愿者活动,由市消防支队牵头,联合团市委,在全市招募、培训5万名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好“119消防夏令营”、“119消防宣传周”等社会化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工作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