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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关于加快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总体目标
  (三)到2010年,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重要的新兴产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并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大中型企业基本建立网站,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基本建成为产业集群、行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与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在各设区市设立CA(证书授权认证)与KM(密钥管理)分中心,为企业从事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活动提供电子认证和安全环境。70%的企业能运用电子商务手段从事国内外各种商务活动和办理网上申报纳税,企业网上交易额占企业交易总额比重达到30%,其中对外贸易应用电子商务进入全国前七位,与对外贸易额在全国的位次相当,使电子商务成为经济贸易的重要手段,基本形成以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为主流的发展态势,基于网络的交易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和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等电子商务服务业初具规模,为我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主要任务
  (四)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为电子商务提供良好信用环境。以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与加强信用监管为手段,以健全法规和创新制度为支撑,促进电子商务交易各方诚信经营,防范交易风险。通过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强化企业守信意识和诚信自律,建立重点行业的信用监管系统,逐步使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已有的企业征信系统基础上,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依法向社会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公示,在各监管部门之间实现监管对象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企业和个人信用监督约束机制的有效形成。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处罚等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贸易通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激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
  (五)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应用安全基础设施,为发展电子商务提供安全环境。加快建设和完善福建CA中心和KM中心。建设福建省电子商务密钥管理中心异地容灾系统,保证生产中心(主KMC)和灾备中心(备KMC)的数据同步,最大限度地保证业务系统工作的连续性、可靠性、安全性。
  (六)建设互联网支付网关,加快建立电子支付体系。引导金融企业及相关机构开展在线支付业务。逐步制定实时支付、移动支付、固网支付结算体系的统一标准和规范,利用银行卡联网通用平台,构建安全、快捷、方便的支付平台,逐步实现消费一卡通,为我省推进电子商务建设提供支付保障。充分发挥电信运营商的无线网络资源优势,建立移动电子商务支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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