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关于加快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
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快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闽经贸商业〔2008〕25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企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信息产业局、科技局、外经贸局、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通信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密码管理局(机要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务院信息办制定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发改高技[2007]1194号)和《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商改发〔2007〕490号),根据我省实际,现提出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请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中介推动,企业主导,促进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按照市场导向,注重实效,优化环境,稳步发展的指导方针,加快我省电子商务资源整合,促进各类电子商务应用的协调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建设海峡西岸电子商务先行区。
  (二)发展原则:按照政府引导、中介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营造环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重点推进与协调发展相结合、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的中心任务,完善发展环境,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应用水平,培育服务产业。一是完善发展环境。以构建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为核心,统筹发展全局,突破瓶颈制约,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建设重点,推进法制建设,加强市场管理,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二是创新发展模式。以促进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有机结合为着力点,面向发展前沿,立足自主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务求实用高效,探索多层次、多类型的电子商务模式;三是提高应用水平。以培育电子商务应用主体为基础,充分发挥公用电信网和电信运营网企业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电子商务应用意识,深化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电子商务服务,推进电子商务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四是培育服务产业。以大力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为切入点,培育龙头企业,发展新型服务,扩大服务领域,促进服务贸易,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带动就业增长。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