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


  (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严格规范服务行为。认真执行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和基本诊疗目录,严格物价收费政策,坚决禁止医疗机构有意过度医疗消费和诱导农民过度医疗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病员骗取新农合基金。要充分兼顾参合农民的利益,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使参合农民最大程度的受益。坚持和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制度(医院垫付制),方便群众,惠及百姓。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建立有效的动态监管机制

  各区县要健全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新农合管理和监督的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监管失职责任追究制,形成有效的动态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监督和管理职能,定期研究分析工作,研究和解决新农合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筹资、监管等方面的有效办法和措施,管好用好新农合基金。区县财政补助资金必须及时、足额进入新农合基金专户;卫生、财政、审计、物价、民政、发改、农业、人事、计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区县和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要提高政策水平,严把审核报销关,起好“第一把关人”的作用。

  四、进一步强化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建设,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04〕21号)精神,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配备,保障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必备的场地、设备设施以及工作经费。积极开展人员培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参加新农合

  新农合真正受到农民的拥护,是这项制度不断健康、持久、深入发展的基础。各区县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农民群众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建立新农合的意义和带给群众的实惠,树立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农合。

  六、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

  各区县要认真总结新农合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让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