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8]64号)


办公室所属各事业单位,各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发〔2008〕 57号)精神,结合办公室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原则及时间要求

  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成都办事处、重庆办事处、西安办事处、宁波办事处,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市无线电监测站、市侨办宗教办侨联服务中心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中,涉及到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岗位设置管理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具体实施方案务必在12月底前报批,力争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在明年3月底前结束,确保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任务。

  二、岗位设置

  (一) 明确编制。根据市编办有关文件规定,明确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机构规格,核定事业编制、单位领导职数、中层领导职数和内设科室。

  (二)制定岗位设置总体方案。各事业单位严格规范岗位设置,根据各单位具体实际和工作需要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个数,并确定以什么岗位为主和各种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百分比。

  (三)编写岗位说明书。主要包括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内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