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当前油电价格调整进一步做好我省工业工作的意见
(闽经贸运行〔2008〕512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针对此次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的工作部署,推动各级经贸部门和工业企业做好应对工作,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委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此次油电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此次适当提高成品油和电力价格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反复慎重研究、权衡利弊,从国际国内大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顺应了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改善成品油和电力市场供应,促进能源资源节约,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发展。
(二)此次油电价格调整对于我省工业发展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各级经贸部门要进一步按科学发展观和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联系本地区实际,认真分析油电价格调整对本地区工业的影响,组织实施年初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五个专项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经营管理等多种有效措施降低成本,尽量消化油电涨价带来的增支因素,及时协调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市场稳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推动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各级经贸部门要认真研究消化油电涨价的具体措施,并要以此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速推进本地区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加附加值,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减轻资源环境压力。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能源产出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根据《
清洁生产促进法》,在继续强化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加大力度,鼓励有条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每年公布几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促进企业节能减排、降耗增效。二是充分利用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每年公布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和企业,积极指导试点单位编制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并抓紧实施。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推动示范,不断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各项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