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南平市裕源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政和报废汽车拆解场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15号)
南平市裕源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设立南平市裕源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政和拆解场的请示》(南裕源拆解〔2008〕10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令307号)、《福建省报废汽车收购站和定点拆解场管理办法》(闽政办[2002]102号)、《福建省报废汽车收购站和定点拆解场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的通知》(闽经贸贸管[2002]695号)及我委批准的南平市报废汽车拆解场布局规划,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设立政和报废汽车拆解场。拆解场负责人:宋宏林(身份证号码352129197009181015);拆解场地址:政和县星溪乡东峰村茶园,场地面积4107平方米。该拆解场设立后,原政和报废汽车收购站同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