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福州五洋成品油贸易有限公司
闽福州油1012号加油船等15家企业核发(或注销或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16号)
福州五洋成品油贸易有限公司闽福州油1012号加油船等15家企业: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你们申请的许可事项分别核准为:
一、鉴于福州五洋成品油贸易有限公司闽福州油1012号加油船投资人发生变化,同意注销由林心团、周月娇、林正渊、林正禄共同投资的福州五洋成品油贸易有限公司闽福州油1012号加油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15010),并核发由周月娇、叶松生投资的福州五洋成品油贸易有限公司闽福州油1012号加油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林正华,加油水域为闽江,经营品种柴油。
二、鉴于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油料供应公司将其所有的宁德市汽运集团古田加油站设施租赁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建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古田汽运加油站,同意注销宁德市汽运集团古田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33237),并核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古田汽运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林家平,地址为古田县城关614路680号,经营品种汽、柴油,经营期限至2010年5月31日。
三、鉴于林海洋、林春祥将其所有的诏安县梅岭辉海石油有限公司(闽诏渔F507)转让给白呈香和林炎平,同意注销由林海洋、林春祥投资的诏安县梅岭辉海石油有限公司(闽诏渔F507)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63278),并核发由白呈香和林炎平投资设立的诏安县梅岭辉海石油有限公司(闽诏渔F507)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林炎平,加油水域为诏安海域,经营品种柴油。
四、鉴于王连京将其所有的龙海市连达石油有限公司加油设施租赁给中化(福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建立中化(福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龙海宏达加油站,同意注销龙海市连达石油有限公司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63029),并核发中化(福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龙海宏达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李军,地址为龙海市角美镇锦宅村角嵩公路边省道517线3公里50米,经营品种汽、柴油,经营期限至202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