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山移民
对因生存条件恶劣而致贫的,要深入推进下山移民,走易地脱贫致富之路。
1、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下山移民规划。要继续以高山远山区域(包括海岛)、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水库库区为重点,加快下山移民步伐,改善低收入农户生存发展环境。下山移民要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市化建设相结合,以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和工业园区周边为主要入迁地,鼓励跨区域建设移民小区和民工公寓。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 2008-2012 年下山移民的五年规划,做到土地利用规划与村镇建设规划“二图合一”,多方争取下山移民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好下山移民建设用地。争取每年完成下山移民5000人以上,到2012年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农户基本实现搬迁。
2、多方合力扶持下山移民。我市列入省扶持范围的黄岩区、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等地要积极争取省里人均 5600元的扶持资金,确保项目落实。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等地要参照省里扶持标准,安排落实专项扶持资金。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广电等有关部门要对下山移民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公安、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要把下山移民纳入居住地管理,及时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3、积极盘活迁出地资源。积极推进下山移民宅基地复垦,宅基地复垦形成的用地指标出让收益,主要补偿给农户和用于下山移民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抓好下山移民户原宅基地的退宅还耕还林工作,提高对农户退宅还耕还林补助标准。鼓励下山移民户承包的土地、山林等资源以租赁、转包、入股等形式进行使用权流转。
(三)素质教育
对因自身文化科技素质低而致贫的,要切实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强化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和帮助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就业。
1、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文化扶贫。扶贫先扶志,要高度重视低收入农户群体的精神需求,给他们更多的精神关怀和人文关怀。通过对低收入农户加强崇尚科学、少生优生、孝敬父母、和睦邻里、团结互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扶贫活动,促进村风民风改善,推动广大低收入农户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激励他们积极向上、自我脱贫,培养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强自立精神。
2、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证书培训,强化务农低收入农民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各地要提高经费补助标准,实行全额补助。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转移就业,鼓励工商企业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对于招用本地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就业资金补助,对于招收本地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多的企业,当地政府应予以奖励;积极探索政府出资购买农村社区保洁等公益性岗位等办法,优先安排农村贫困人口就业。
3、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子女教育政策倾斜。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对低收入农户子女全面实行食宿、交通资助。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子女的高中段教育以及高等院校教育的扶持力度,减轻低收入农户的家庭负担,避免因学致贫。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07〕5 号)和《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浙财教字〔2007〕219 号)规定,对年人均收入 2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中的困难群众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按免学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的标准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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