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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见

  --下山搬迁(包括海岛搬迁)每年5000人以上,到2012年,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农户基本实现搬迁。
  --低收入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到2012年,不搬迁的行政村通村公路全面硬化,特色农业基地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欠发达乡村安全卫生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95%。
  四、主要内容
  按照“扶贫重心下移到村、扶贫对象明确到户”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分户决策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扶贫档案,推行“一户一策”的帮扶机制。
  (一)产业化扶贫
  对因缺乏有效的生产发展项目而致贫的,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来料加工业及其他二三产业,着力发展农村经济。
  1、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要按照发展特色农业强县强镇强村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发展具有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种养业,大力扶持黄岩西部现代农业园区、天台万亩有机茶、仙居杨梅、三门青蟹等有效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农产品基地,扶持和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专业合作社。各县、市、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农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项目要向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农户倾斜。
  2、大力鼓励低收入农户发展来料加工业。要把发展来料加工业作为农民就业和创业的重要途径,大力培育和扶持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重点企业,尤其要组织妇女劳动力发展来料加工业,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争取通过五年的努力,欠发达地区培育来料加工重点企业10家、来料加工专业村100个、来料加工经纪人1000名,从事来料加工的劳动力达到10万人,来料加工费收入达到4亿元以上。
  3、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各地要围绕具有山海特色、红色旅游、人文景观等生态旅游热线,鼓励和引导当地各村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扶持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点),并优先列入村庄整治范围。帮助、支持低收入农户参与“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经营,免费为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低收入农户办理各类证照,无偿或优惠安排旅游购物摊位;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低收入农户从事“农家乐”就业岗位,并免费提供就业培训。
  4、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和发展二三产业。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把符合生态环保条件的加工或初加工业务拓展到欠发达乡村;欠发达乡村要利用南北协作和村企结对平台,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促进低收入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充分发挥已有的“油漆经销”、“服装干洗”、“西瓜种植”等专业乡、专业村的作用,扩大劳务输出规模,积极鼓励低收入农户走出去创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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