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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台市委办〔2008〕117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关于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帮扶力度,确保“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中,继续实行结对帮扶制度,广泛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过去五年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中,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大力开展与欠发达乡村的结对帮扶工作,为全市如期完成“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表明,围绕农村扶贫开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有利于促进城乡互动和区域协作,有利于整合部门资源、形成扶贫合力,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关心重视扶贫工作。在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中,继续实行结对帮扶制度,强化结对帮扶工作,是确保“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顺利推进和如期完成的重要抓手,是各级机关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的重要体现,也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大扶贫”格局的重要举措。
  二、结对帮扶工作目标和任务
  “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的目标:协助地方政府,通过各方努力,在2012年如期完成“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各项任务,使结对村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低收入农户稳定增收,8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4000元。
  “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结对帮扶单位要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理清发展思路,制订“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发展规划,并订出每年帮扶工作计划,排出项目,确定帮扶责任人,狠抓落实。
  (二)结对帮扶单位要为结对村提供财力支持,要为每个结对村落实一定的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帮助有条件的结对村发展特色产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等适宜产业,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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