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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德东南拍卖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德东南拍卖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24号)


宁德东南拍卖有限公司、福州拍卖行:
  你们提出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
  宁德东南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郑婉娟变更为陈金钟,郑婉娟将持有的宁德东南拍卖有限公司20%股权计21.2万元转让给陈金钟,30%股权计31.8万元转让给廖云坚。
  福州拍卖行法定代表人由黄炎胜变更为王本强。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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