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振华实业公司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26号)
厦门振华实业公司:
我委于2008年10月16日受理了你司提出的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申请。根据《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5号)和《福建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若干规定》(闽经贸能源〔2005〕526号),经审查,同意厦门振华实业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厦门振华能源有限公司,企业地址由厦门市东渡路61号四楼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1号振华大厦B401,注册资本由3720万元变更为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