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泉州市通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38号)
泉州市通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以及泉州市贸发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至2400万元。增资后股本结构为:泉州宏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40万元;泉州龙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40万元;周文尧出资480万元;刘复旦出资240万元。
请持本批复及原《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76A10007)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变更后15日内,应将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别寄送我委和泉州市贸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