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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蕉城区犁头坂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蕉城区犁头坂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8〕854号)


宁德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转报蕉城区犁头坂水电站并入省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网的请示》(宁经贸电力〔2008〕341号)已收悉。犁头坂水电站技改工程位于蕉城区霍童镇霍童村境内,是霍童溪(蕉城区河段)主干流上规划开发的第三级电站,技改工程建设项目于2005年11月9日经宁德市蕉城区经贸局备案,电站总装机2×320千瓦。由于该水电站位于省电网的运营区域内,为了贯彻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鼓励扶持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开发,充分利用我省水力资源,经研究,同意蕉城区犁头坂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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