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华安县龙潭加油站等28家企业核发、变更或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33号)
华安县龙潭加油站等28家企业:
我委于2008年10月27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更改或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安县龙潭加油站等21家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地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同意霞浦县下浒镇渔业供油船(闽霞渔F911)换发新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不再注明有效期。
三、鉴于林我耀、苏金珠、林我勤和林正斌将其所有的平潭县北厝路通加油站转让给林钦,建立平潭县岚福加油站,同意注销平潭县北厝路通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13130),并核发平潭县岚福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林钦,地址为平潭县北厝镇北厝村南楼溪县道南大线2公里700米,经营品种汽、柴油。
四、鉴于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洛阳江停车区加油站(东侧)的加油设施租赁给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建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惠安洛阳江加油站(东侧),同意注销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洛阳江停车区加油站(东侧)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53471),并核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惠安洛阳江加油站(东侧)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叶仕明,地址为惠安县洛阳镇高速公路福泉高速线384公里,经营品种汽、柴油,经营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五、鉴于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洛阳江停车区加油站(西侧)的加油设施租赁给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建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惠安洛阳江加油站(西侧),同意注销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洛阳江停车区加油站(西侧)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53472),并核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惠安洛阳江加油站(西侧)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叶仕明,地址为惠安县洛阳镇高速公路福泉高速线384公里,经营品种汽、柴油,经营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