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保中小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将新增贷款规模适度向中小企业倾斜,确保全年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长速度,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需求、有利于增加就业、有还款来源或有适当抵押担保的中小企业。辖内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按照银监会《
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从风险定价、成本利润核算、信贷审批、激励约束、违约信息通报、风险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促进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六、要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近期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保障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加大对城市低收入居民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对已经发放的房地产贷款,要突出稳字,审慎处理,对暂时还款能力不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强银企对话,以贷款延期、支持兼并重组、适度增加授信等措施帮助缓解还款压力,提高发展中的还款能力。
七、要保“三有一不”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优化贷款管理,通过银团贷款和必要的重组贷款,对暂时有困难的企业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对于受危机影响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但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要满足其合理资金需求。通过强化债务重组、加强借款客户投融资咨询服务、改善风险管理等有效方式,帮助其渡过难关。要大力支持自主创新、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产品、企业和技改项目, 加大对产业转移的信贷支持力度, 探索发展大学毕业生小额创业贷款业务。
八、要保资金周转暂时有困难但有发展前途的企业渡过难关,保企业重组和并购贷款需求。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要按照银监会《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要求,使信贷资金合理进入并购市场,为市场前景好、有效益、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兼并重组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供良好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