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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8〕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梅州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网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市发〔2008〕25号),以及省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黑网吧”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我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广东省文化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6个部门关于《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方案》(粤文市发〔2008〕169号)的工作部署,根据我市实际,决定从10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战略要求,集中力量,全面查处取缔“黑网吧”,促进网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原则、目标和重点

  工作原则: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落实部门责任,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严格依法办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组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使整治工作不留任何死角,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目标:将辖区内的“黑网吧”清除干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问题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经营秩序明显改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网吧”状况发生根本性好转,进而建立健全“网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管理科学、发展健康、秩序良好的互联网文化市场环境。

  工作重点:整治要以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为重点。一是坚决取缔“黑网吧”(包括无证无照、证照不齐及超范围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的场所),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三是打击网上传播有害信息行为,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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