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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全省极端最高气温≥39℃的站日数≥10;

  (2)全省极端最高气温≥37℃的站日数≥80;

  (3)全省极端最高气温≥35℃的站日数≥500。

  8.1.3.3 Ⅲ级预警:实况已达到或预计24小时内达到以下标准之一且高温将持续,即为达到Ⅲ级预警级别。

  (1)全市极端最高气温≥37℃的站日数≥7;

  (2)全市极端最高气温≥35℃的站日数≥35。

  8.1.3.4 Ⅳ级预警:实况已达到或预计24小时内达到以下标准之一且高温将持续,即为达到Ⅳ级预警级别。

  (1)全市极端最高气温≥37℃的站日数≥2;

  (2)全市极端最高气温≥35℃的站日数≥10。

  8.1.4 寒冷预警级别

  8.1.4.1 Ⅰ级预警: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达到Ⅰ级预警级别。

  (1)广州五山站日平均气温在冷空气到达后一天内急剧下降10℃以上,或两天内日平均气温急剧下降12℃以上,同时过程最低气温降至3℃或以下;

  (2)过程中全省日平均气温≤15℃的站日数≥1500,或日平均气温≤10℃的站日数≥500;

  (3)过程中全省日最低气温≤10℃的站日数≥1000,或日最低气温≤5℃的站日数≥250。

  8.1.4.2 Ⅱ级预警: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达到Ⅱ级预警级别。

  (1)广州五山站日平均气温在冷空气到达后一天内急剧下降8℃以上或两天内日平均气温急剧下降10℃以上,同时过程最低气温降至5℃或以下;

  (2)过程中全省日平均气温≤15℃的站日数≥800,或日平均气温≤10℃的站日数≥200;

  (3)过程中全省日最低气温≤10℃的站日数≥700,或日最低气温≤5℃的站日数≥100。

  8.1.4.3 Ⅲ级预警: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达到Ⅲ级预警级别。

  (1)全市最大降温幅度≥10℃且全市最低气温≤5℃;

  (2)过程中全市日平均气温≤15℃的站日数≥50,或日平均气≤10℃的站日数≥21;

  (3)过程中全市日最低气温≤10℃的站日数≥70;

  (4)全市日最低气温≤5℃的站日数≥35,或日最低气温≤0℃的站日数≥7。

  8.1.4.4 Ⅳ级预警:当同时满足下列1、3、4条件,或同时满足下列2、3、4条件,即达到Ⅳ级预警级别。

  (1)全市最大降温幅度≥8℃且全市最低气温≤5℃;

  (2)过程中全市日平均气温≤15℃的站日数≥35,出现日平均气温≤10℃的站日数≥14;

  (3)过程中全市日最低气温≤10℃的站日数≥21,或日最低气温≤5℃的站日数≥2;

  (4)全市日最低气温≤5℃的站日数≥14,或日最低气温≤0℃的站日数≥1。

  8.1.5 大雾预警级别

  8.1.5.1 Ⅰ级预警:预报或监测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达到Ⅰ级预警级别。

  (1)全省最小能见度不足100米的站数≥20;

  (2)全省最小能见度不足200米的站数≥30;

  (3)全省最小能见度不足500米的站数≥50。

  8.1.5.2 Ⅱ级预警:预报或监测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达到Ⅱ级预警级别。

  (1)全省最小能见度不足200米的站数≥15;

  (2)全省最小能见度不足500米的站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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