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中介组织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采取招标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要坚持“谁聘请,谁付费”原则,将审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实行动态淘汰制、责任追究制,对不符合要求的中介组织及时调整。要强化对中介组织参审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指导,增强其法律意识、廉政意识,转变其观念方法,建立和落实审计分工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业务质量承诺与考核制,突出抓好审前教育、审中跟踪监督和审后检查考核,对中介组织的审计质量要进行严格鉴定、复核把关,充分发挥其协审效能。
六、加强投资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投资审计人员素质
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投资审计工作需要,切实加强投资审计干部队伍建设,要把有审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充实到投资审计队伍中来,优化投资审计人员结构。强化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建立人才选拔、培训机制,通过脱产学习和培训、以审代训、干部交流、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和与投资审计工作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试等方式,加速培养一批既懂工程、财务专业,又懂计算机技术、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不断提高投资审计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奖惩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投资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在审计人员中培育崇尚法治、客观公正、脚踏实地、扎实苦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廉洁高效的审计精神。通过几年不断地培训和实践锻炼,建立起一支自己的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投资审计队伍。
七、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人大支持,创造良好的投资审计外部环境
各地审计机关要通过加强投资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维护政府投资资金安全、规范项目管理、节约政府投资、提高投资使用效益、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投资审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确保投资审计经费得到保障,机构人员得到加强。要针对审计中经常发生的被审单位审计资料提供不完整、工程造价结算易产生法律纠纷等问题,争取地方出台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约定工程造价以审计机关的结论作为结算依据,要对相关参建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作出明确规定。
湖北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