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5位:需方许可证编号(3位):按需方所持有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编号填写,超过3位的,取末3位;
第18-19位:合同顺序号(2位,可用“00-99”或其他计算可识别字符):由合同方按顺序编号(年度内同一品种的顺序号不得重号,补充订货时,顺序编号也应承接)。
其他说明:销售企业之间的调剂合同及与省外厂家签订的合同编号参照上述编码规则。
附件3
民爆物品销售备案数据更正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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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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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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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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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录入日期)
| 原备案内容(数据)
| 申请变更内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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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原因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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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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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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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处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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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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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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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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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