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赠阅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电〔2008〕24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实行免费赠阅已有6年,在传达政令、指导工作、服务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公报》赠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公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政权、监督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公报》上刊登的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是“标准文本”,人们在学习、运用政府文件时都要以《公报》上的文本为准。因此,《公报》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主要渠道。省政府决定由财政拨款将《公报》赠送到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从《公报》上看到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制发的文件,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这是一项顺应民意的“民心工程”。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公报》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把《公报》的赠送和宣传学习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明确2009年度《公报》赠阅工作目标
一是确保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国有农场、县级以上(含县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信访办、行政服务中心能及时收阅《公报》,把漏寄、错寄的比率控制在2‰以内。二是督促所有受赠单位将《公报》“上架”,引导基层广泛宣传《公报》,组织群众学习《公报》,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三是在基层设置义务的政策信息员,负责政策信息的传递与反馈。原则上每个乡镇设5名(其中农资、农技、学校、卫生、企业各1名),每个村、组各设1名,各县(市、区)政府机关与工商企业设100名。湖北政报社每年对表现突出的政策信息员给予奖励。
三、建立健全《公报》赠阅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在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厅(室)建立“1+1+1”责任制。即各个市、州、直管市及林区政府办公厅(室)明确1名副秘书长、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明确1名副主任为分管领导,明确1个处(科)长和1名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具体的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明确1名副主任为分管领导,1名责任心强的干部为具体责任人。责任人的具体职责是:按时更新、核实、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受赠《公报》的单位和政策信息员名单;定期检查《公报》送达、“上架”情况和基层党政领导组织群众学习《公报》的情况;适时反馈当地干部群众对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