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重服务质量,提高公信力
1、健全部门服务公开承诺制。所有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都要制定清晰的服务说明,告知服务方式,公布服务信息,明确服务责任,承诺办结期限,并向社会公布。
2、健全岗位责任制。健全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将本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等分解到内设机构和各个岗位,对本机关的总体职责,内设机构和岗位承办工作的内容、数量、质量、程序、标准和时限、权限、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3、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公开办事制度,通过服务指南、查阅本、公示栏、触摸屏等形式,就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职责、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和工作流程等,向社会公开。
4、实行首办负责制。服务对象来电话、来访、办事,首办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认真审查提交的有关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并能够当场办结的,应当场办结;对当场不能办结的,应告知办结时间。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审阅,一次性告知应补足的材料和办理程序等相关事项。
5、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通过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简政放权、行政提速、减免收费“三同时”,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存在的办理环节多、时间长、成本高等问题,形成环节少、效率高、运转协调、操作规范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行政监察,提高约束力
1、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考评制度,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逐步纳入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的范畴,实行奖惩兑现。
2、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探索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机关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部门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成本量化,作为对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3、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改进公务员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建立健全分类分级考核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突出量化考核的作用,建立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加强经常性考核,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奖惩、任免和工资升降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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