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建瓯市汇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81号)
福建省建瓯市汇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以及南平市经贸委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增资后股本结构为:福建省建瓯市玉丰席业有限公司出资420万元;福建省建瓯市金玉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60万元;杨琛出资410万元;杨戈出资310万元。
请持本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24A10002)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变更后15日内,应将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别寄送我委和南平市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