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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政务公开指南或办事指南。
  6、政务公开服务大厅、办事窗口。
  7、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相关会议。
  8、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代表召开咨询论证会、专家咨询会、民主评议会,举行质询听证会、征求意见会或者进行专题调研。
  9、设立卫生厅领导和厅部门(单位)领导接待日,咨询解答人民群众的问题。
  10、其它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二)公开的时间
  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至少每个季度公开一次。
  六、工作实施步骤
  实行政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范围广、涉及部门多,要从我厅实际出发,有秩序、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5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
  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方法,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报厅党组研究审核。
  (二)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2005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
  召开卫生厅政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领导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思想发动;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明确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程序、步骤及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将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整理、系统化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10月中旬开始)
  全面铺开政务公开工作。(1)全面开始推行政务公开;组织制订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制度、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政务公开评定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的规章制度、归纳整理有关管理事项、制作公告栏、形象牌、各种牌、证,印制有关宣传资料,编印《政务公开工作手册》(或者其他操作规范)。(2)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方案,推进卫生厅政务公开向深层次发展;(3)广泛征询社会、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意见,自我检验政务公开的结果与实效。
  2006年以后将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卫生厅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内容,定期检查,不定期通报情况。
  七、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卫生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厅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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