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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说明
交通
1
养路费
大型物流企业运输货车全年按9个月进行包缴
2
内河航道养护费
1.内河运输企业全年按9个月进行包缴;
2.库区非经营性渡船免征
3
船舶港务费
4
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库区非经营性渡船免征
5
货物港务费
内河运输企业全年按9个月进行包缴
6
“四自”航道通行费
7
水路运输管理费
质量技术监督
8
工业产品、食品(含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测费
对企业申请(含复查)的,收费标准降低20%
9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
1.企业起重机械和锅炉的监督检验费、定期检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5%;
2.住宅电梯定期检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