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泉州市煤矿2008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8〕949号)
泉州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要求对泉州市煤矿2008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予以审批的请示》(泉煤行〔2008〕96号)收悉。经专家组审查,认为你辖区范围内所属46处煤矿(名单详见附件)的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时间、步骤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相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10立方米/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40立方米/min,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划分低瓦斯等级矿井的规定,同意按低瓦斯矿井进行管理。
请你办督促各煤矿(井)继续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和气体检测工作,防止局部瓦斯和二氧化碳积聚,确保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标,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同时继续强化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责任制,合理调节分配各采区风量,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和可靠。
附件:泉州市2008年度低瓦斯等级矿井名单。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泉州市2008年度低瓦斯等级矿井名单
1、福建省永春煤矿磨刀坑矿井
2、福建省永春煤矿官殊矿井
3、福建省永春煤矿南湖一号井
4、永春县大蔗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大蔗沟煤矿南山头790井
5、永春县大蔗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大蔗沟煤矿南山头915井
6、永春县大蔗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大蔗沟煤矿风古坑825井
7、永春县大蔗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大蔗沟煤矿拱桥仔875井
8、永春县青竹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青竹安煤矿青竹安584井
9、永春县青竹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青竹安煤矿青竹安665井
10、永春县青竹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青竹安煤矿青竹安680井
11、永春县铅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铅坑煤矿贼洞坑825井
12、永春县铅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铅坑煤矿贼洞坑1020井
13、永春县铅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铅坑煤矿贼洞坑840井
14、永春县铅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铅坑煤矿贼洞坑897井
15、永春县新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新一煤矿新村790井
16、永春县新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新一煤矿新村700井
17、永春县铅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铅坑煤矿岩刀坑930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