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农药企业生产资格延续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8〕164号)
各相关农药企业:
你们提出关于农药企业生产资格延续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规定,经材料审查和现场考核,我委同意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农业企业生产资格延续(详见附件),并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农药企业生产资格延续名单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福建省农药企业生产资格延续名单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生 产 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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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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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省泉州德盛农药有限公司
| 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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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省政和县官湖化工有限公司
| 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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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制剂(卫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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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厦门市象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制剂(卫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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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厦门三圈电池有限公司
| 制剂(卫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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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晋江市老君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 制剂(卫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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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制剂(卫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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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 制剂(卫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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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建省锦江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 制剂(卫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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