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蕉城区金溪一级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9〕2号)
宁德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转报将金溪一级水电站并入省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网的请示》(宁经贸电力〔2008〕370号)收悉。金溪一级水电站工程位于蕉城区金涵乡境内,项目已经宁德市蕉城区发展计划局核准(宁区计投〔2004〕22号),电站总装机2×1600千瓦。由于该水电站位于省电网的运营区域内,为了贯彻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鼓励扶持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开发,充分利用我省水力资源,经研究,同意蕉城区金溪一级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